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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远洋御城发出奇葩通知 不管房子质量如何必须接收

2020-06-18 14:01:51
来源:半岛网
责任编辑: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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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胶州远洋御城发出奇葩通知,不管房子质量如何都必须接收

日前,胶州远洋·御城小区向业主发出多份奇葩收房通知称,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如出现质量问题,业主不得拒绝收房,30天内拒收属于业主违约。记者在该售楼处采访时,一位负责人称记者如想了解情况,需寻找该公司新闻发言人,电话也需要自己网上找,遗憾的是记者并未从网上搜索到该项目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方式。

6月16日,胶州市民李女士收到了胶州市远洋·御城小区开发商发来的收房通知,拿到通知后李女士十分高兴,因为自己终于可以看到新房了。但是,打开通知一看李女士又傻了眼,通知内的多项条款却让她哭笑不得。

“我们业主花钱购买的房子,他们却要求我们不管房子质量如何都要无条件接收。”李女士说,通知规定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如果有质量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粉刷瑕疵、墙壁裂缝、局部渗漏、部品件损坏、管道堵塞等装修问题)不能作为业主拒接收房的理由。且该商品房维修过程可以合理延长工期,但开发商维修期间不视为逾期交付,无需担责。

李女士看完通知后立即在业主群内向邻居咨询,不少准邻居均对开发商的这一纸文书提出了质疑。“里面每一条都是对开发商的保护,我们业主完全成了任宰的羔羊,我们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同为业主的张先生告诉记者,通知称业主在交付期过后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话,开发商有权选择解除整体预售合同,且业主应按商品房房总价款的20%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张先生提出疑问,开发商如果故意把房子建的千疮百孔,导致业主不愿收房,那开发商岂不是白赚20%的违约金?胶州远洋御城项目这样做,不是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

6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胶州远洋·御城小区,该小区周边正在施工,到小区大门无路可通。记者从旁边小路进入售楼处后进行采访,一名张姓负责人称他们是销售人员,解答不了记者的疑问,记者要采访此事应找项目的新闻发言人。旁边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他可以帮记者记录下反映的问题时,遭到张先生的制止。这名负责销售的张姓负责人同时称新闻发言人的电话可以在网上搜索到,其他信息无可奉告。

记者离开售楼处后,对“远洋·御城新闻发言人”进行了搜索,但并未搜到相关联系方式,只搜到了数条关于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链接。胶州远洋·御城小区开发商给业主发送的收房通知中数条遭质疑的内容是否合理?业主应当如何维权?记者将继续关注。

大众报业·半岛网记者 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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