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胶州3月2日讯 近日,位于朱诸路一商户因占路经营被胶西综合执法中队罚款5000元,这是胶州市新的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在占路经营方面开出的额度最高的罚单,在青岛范围内额度也较高。“对待占路经营,以往一般采取暂扣经营工具等处罚方式,很少动用罚款,即使处罚往往额度也较低”,胶西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李明臣告诉记者。
对于此次处罚,记者也大体进行了了解,春季前,胶州胶西综合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朱诸路东侧占用道路进行经营,中队多次进行劝说,但收效甚微。为了维护执法的权威性,实现惩戒当时人的目的,中队决定对此立案查处,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擅自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为此胶西综合执法中队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决定给予行政罚款5000元。当事人也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罚款。“以往觉得占路经营不是什么大事,通过这次处罚,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经营”,被罚商户老板告诉记者。
占路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也是执法的难题,“按照以往的经验,对待占路经营一般采取暂扣经营工具—返还—再扣”等方式,很容易使执法者和商贩形成猫捉老鼠的游戏”,胶西综合执法中队刘好全告诉记者。为加大整治力度,胶西综合执法中队坚持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相结合,对多次劝说不改的业户,果断启动一般执法程序,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已先后对6户占路经营业户实施了罚款。
城市信报胶州全媒体记者 黄超 通讯员 李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