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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胶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辖区内一网吧处罚5000元

2016-04-21 07:38:01
来源:城市信报-胶州
责任编辑: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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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胶州4月21日讯  近日,胶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辖区内一家未按规定核对上网消费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作出了警告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胶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对辖区内网吧进行日常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位于南庄的一家网吧疑似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中队随即对该网吧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场所确实存在上网消费者使用临时录入卡未使用身份证登录上网的问题,执法中队立刻进行拍照取证并对该场所负责人姜某进行了调查询问。

“上网消费者需要用身份证登录上网,为什么你的网吧里还有使用临时录入卡上网的消费者?你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吗?”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和证据,姜某无法狡辩,当即承认了自己的网吧存在使用临时卡而未用身份证登录上网的问题。

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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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胶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网吧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前几日,被罚网吧的负责人姜某来到胶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承认其经营的网吧存在的错误,并缴纳了罚款5000元。

据了解,胶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每月都会对辖区内网吧进行日常检查,今年以来,已检查网吧近五十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重点主要集中在上网人员身份证登记、实名登记册、安全通道、上网环境等,其目的在于坚决杜绝无证上网、未成年人上网。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网吧经营和管理人员反复强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特别强调,要坚决执行上网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好有关安全防范措施,主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一经发现,及时查处。

“互联网是当今设社会重要的文化载体,网吧的管理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城市文化氛围的营造。下一步,我们中队将继续加强文化市场巡查力度,力争维护好辖区内的文化市场秩序,为建设美好的胶东做出贡献。”胶东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副队长鲁明国说道。

文/图  城市信报胶州全媒体记者  黄超  通讯员  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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