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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鑫盛联“放心肉”插上互联网翅膀飞到农村

2015-11-06 11:40:42
来源:城市信报-胶州
责任编辑: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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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胶州11月6日讯  日前,城市信报胶州全媒体记者从胶州市畜牧兽医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全市生猪屠宰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确保城区和偏远农村居民吃上“放心肉”,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三部门联合,在胶州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施放心肉工程,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整顿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还将鑫盛联食品公司12个“放心肉”直供店开到偏远农村,这些直供店还插上了互联网翅膀让市民吃的新鲜,得到最大的实惠。

三部门严打私屠乱宰

“我们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私屠滥宰以及违规经营私屠滥宰猪肉的违法犯罪行为,杜绝未经定点屠宰的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净化胶州市的猪肉市场经营秩序。”据胶州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介绍,自11月1日起,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施放心肉工程,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整顿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加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私屠滥宰、违规经营未经定点屠宰且无产品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猪肉产品以及加工销售病死生猪、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村居民也能吃上“放心肉”。

12家直供店开到农村

“我们已在胶州各乡镇设立了12处‘放心肉’直供店,将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送给农村卖肉户,再由其分散到各集市、村零售。这样既解决农村私屠乱宰、环境污染严重,不利于畜禽疫病防疫等诸多问题,又解决农村杀猪肉户经营出路。”工作人员说,猪肉配送已在城区各镇、街道布点后,正式开始向村庄、社区批发零售,由胶州市定点屠宰企业负责,确保猪肉肉品质量安全。由青岛鑫盛联食品有限公司牵头,完善各镇办猪肉产品配送网络,全面建成城区有定点屠宰厂、镇有专营批发店、村有连锁零售点的“放心肉”销售网络,将经定点屠宰符合国家标准的猪肉产品配送到各镇办专营批发店批发零售,保障胶州市的猪肉供应。积极引导农村的屠宰户变为合法的经销户,统一经销由定点屠宰企业配送的放心肉,杜绝各种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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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让菜蓝子飞起来

11月6日上午,城市信报胶州全媒体采访中了解到,日前,鑫盛联食品与五星之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五星易购”胶州本地生活服务类综合性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在深入分析传统菜蓝子工程购销流程的基础上,结合移动互联网便捷性,打造手机端浏览产品、选购下单、支付价款到送货上门的全闭环消费模式,让广大消费都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鑫盛联的菜蓝子放心肉!

在不久的未来,五星易购将充分调度鑫盛联万吨仓储能力,引进世界范围内最优质的食材,采取原产地直接到消费者的模式,即提供原产地品质保证,又有最低价格保证,让青岛市民的菜蓝子即物美且丰,价廉且真。

多种违规行为要受罚

胶州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说,私设生猪屠宰厂(场、点),违规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凡进入流通环节销售的猪肉产品,必须是来自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点),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依法取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加盖产品检疫、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未经定点屠宰以及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猪肉产品,否则,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生猪产品及其违法所得,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规定,生产、经营、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肉类及其制品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不得将“瘦肉精”、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人用药品、违禁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用于生猪。违反规定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对饲喂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图  城市信报胶州全媒体记者 黄超 通讯员 裴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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