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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亮剑“老赖”再出重拳 加大打击力度

2015-07-30 17:08:48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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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胶州市人民法院亮剑“老赖”再出重拳: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该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33条。其中,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7起,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起。迫于刑事责任压力,共有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标的额50余万元。同时,该院已集中公布11批共185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力,已有107起案件中的135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结标的额2970余万元。

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多年前,李某与某农资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后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给付农资公司7万余元欠款。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无奈,农资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突然“人间蒸发”,并通过与妻子假离婚的方式将财产全部转移至其妻子名下。鉴于李某恶意逃避还款义务,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果断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后李某因涉嫌拒执罪被取保候审。此时,李某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当即缴纳全部案款。

坐拥豪宅豪车却当“老赖”

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仇某本是坐拥豪宅豪车的成功人士,但其在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判决时却不以为然。判决生效后,因仇某拒不履行赔偿责任,事故受害方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仇某仍拒绝赔偿,并刻意规避法律责任,在被法院依法查封房产、车辆后,其依然气焰嚣张,对法院的一系列强制措施置若罔闻。因仇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此时,迫于压力,仇某主动来到法院缴纳了案款,案件得以执结。

依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该院明确了公检法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过程中的责任,建立了公检法沟通衔接机制,形成执行合力。此外,该院将打击拒执罪和目前正在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紧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分类采取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予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妨碍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将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

上“黑名单”贷款遭拒乖乖还款

该院在加强打击拒执罪的同时于近日公布了第11批共302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40名,法人或其他组织162名。

多年前,青岛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因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将青岛某铸造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造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110余万元欠款,后法院经审理判决铸造公司履行相应义务。然而,该判决生效后,铸造公司却拒不付款,故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传唤铸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到庭履行义务,但刘某不仅拒不到庭还想方设法逃避执行,后法院依法将铸造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初,铸造公司在贷款时因上了“黑名单”而被银行拒绝放贷。此时,刘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于今年6月10日主动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案款。

“老赖”被“限飞”主动还债

同样,胡某也因抱有侥幸心理而吃了苦头。2003年,胡某向好友王某借款8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后其在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后便不再还款,无奈之下,王某只得将其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胡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及延迟履行金共计38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却迟迟未履行义务,王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将其房产、车辆、存款等一一“摸”了个遍,但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然而,通过执行法官的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胡某经常坐飞机出游,且在宁夏有枸杞生产基地,需经常到该基地进行商务洽谈。对此,执行法官积极协调机场安监部门及青岛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对胡某采取限飞措施。迫于各方压力,胡某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要求偿还欠款,并请求解除对其实施的限飞措施。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胡某一次性支付了380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今年6月9日,该院与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招标投标信用惩戒的通知(试行)》。《通知》规定,对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暂停其参与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准入资格,已经中标(成交)的在公示期内接到投诉、举报,经查实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通知》试行以来,已有4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震慑力正逐步显现,该项制度及时将当事人胜诉的权利兑现,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同时也极大地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坚持纳入是原则、不纳入是例外,只要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不属于"五保户"、"低保户"或明显没有履行能力的,均要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记者 马文超 通讯员 郝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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