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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13个村要征地

2017-07-17 15:45:48
来源:胶州政务网
责任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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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胶州13个村要征地!快看有没有你家!

核心提示: 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胶州市人民政府

拟 征 收 土 地 公

告胶拟征公告【2017】102号

为满足新建青岛至连云港铁路(胶州段)胶济胶黄联络线工程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东联胶济铁路与胶东街道办事处大姜戈庄村段,南联胶黄铁路与九龙街道办事处郑家小庄村段,途径胶东街道办事处,阜安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胶东街道办事处:大姜戈庄村,小姜戈庄,和平庄村,高家庄村,朱家庄村,十里铺村等;阜安街道办事处:西五里堆村,东五里堆村,赵家园村,邹家洼村等; 九龙街道办事处:东石河村,西石河村,郑家小庄村等。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规定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的规定》执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标准按照依法制定的《胶州市综合交通工程建设区集体土地征迁补偿方案》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房产管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自2017年7月13日起由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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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32)80889900-807

监督邮箱:xin@qd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