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 近日,记者从胶州市农业局了解到,该局种子站迎来了种子企业、种子经营门店补证、办证、换证的热潮。据了解,根据新《种子法》的规定,如未办理经营备案而进行种子经营行为的,一经查出,将处以人民币2000至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农业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种子法》的规定,种子企业、经营门店必须到当地的农业部门进行种子经营备案,领取种子经营备案证书,时效为1年,到期更换新证,办理过程全部免费,市农业局自新《种子法》颁布以来,第一时间通知到各种子企业和种子经营门店,要求其尽快进行种子经营备案,目前已经办理了三批企业和经营门店的备案,每批大约10名,办结率100% 。
据了解,种子经营备案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从源头上对种子经营企业或门店进行监管,并通过种子质量抽检等方式,从源头上确保广大农户的用种安全,为农民提供放心良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