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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今年将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超10处

2016-04-20 07:57:47
来源:半岛都市报
责任编辑: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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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振) 近日,记者从胶州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胶州市决定在2016年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其中,在全市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优势产业,新建、扩建、改造升级标准化养殖场10处以上,另外,创建国家级示范场1处,省级示范场2处,年内创建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1处。 

  记者了解到,参与标准化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外,养殖档案记录完整,通过无化害畜产品认证,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经建设达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环境生态化。 

  在养殖标准方面也有具体规定,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其中国家、省级示范场规模为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奶牛存栏奶牛100头以上,其中国家、省级示范场规模为:存栏奶牛300头以上,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其中国家、省级示范场规模为:存栏蛋鸡5万只以上,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5万只以上,其中国家、省级示范场规模为:年出栏肉鸡50万只以上,肉牛年出栏育肥牛200头以上,其中国家、省级示范场规模为: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肉羊存栏肉羊300只以上,其中国家、省级示范场规模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 

  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参加国家级、省级示范场创建的畜禽养殖场还必须建设功能区之间的防疫与生态间隔设施,雨污分离、粪便干湿分离、污水管网化收集、粪污沼气等无害化处理或有机肥加工设施,病死动物统一集中无害化处理或自建有关设施设备,车辆、人员出入通道分开设置,分别采用自动化喷雾消毒设施,场内全方位视频监控及大屏幕观看设施,专门的兽医室及相应的设备设施、染病畜禽隔离饲养场所,有档案管理及电子化档案设施。 

  据了解,通过集中培训、技术指导,参加创建的养殖场要按照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内容、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管理措施进行规范,切实达到“六化”建设标准,9月底前,各参建养殖场要完成标准化建设,并提出验收申请,其中,参加国家、省级示范场创建的养殖场要在8月底前完成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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